影赛主题: 本次大赛主题为“美在坦洲 ”,题材不限,用摄影人敏锐的视觉,捕捉精彩的镜头,用影像诠释坦洲之美。
赛程安排及细则:
一、大赛名称:“美在坦洲,情系水乡”——第二届坦洲摄影大赛
二、大赛时间:2010年10月22-24日
三、大赛地点: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
四、赛事组织:
本次摄影大赛为期三天,摄影创作在活动期间完成,分定点拍摄及自由创作时段,参赛作品在活动期间提交、评选及现场举办颁奖典礼。活动期间举办哈苏大师顶级作品展及哈苏大师影友联谊会。
行程安排:
2010年10月22日:
当日为自由创作日,参赛者可自行前往或跟随组委会班车(上午7:30)前往中山坦洲,进行摄影创作。组委会提供交通及景点指引。(注:当日在坦洲拍摄之作品列入参赛作品范围)
2010年10月23日:
8:30—9:00 影赛启动仪式
9:00—18:00定点拍摄时段,参赛者根据组委会安排进行定点拍摄
19:00—24:00作品投稿,逾期无效
2010年10月24日:
9:00—12:00 活动安排
14:00—17:30 哈苏大师顶级作品展,哈苏相机试用,模特拍摄;
哈苏大师影友联谊会(欢迎非参赛影友参加)
19:00—21:00 颁奖典礼
21:30返程
(注:活动定点拍摄时段,参赛者行程由主办方统一安排;自由拍摄时段,组委会将给予一定拍摄指引。)
五、作品要求:
1.所有参赛作品须在活动期间拍摄完成。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,黑白、彩色不限。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后期进行不改变作品原貌的适当处理,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。凡违背上述要求的,主办单位将追究投稿者的责任。
2.参赛作品规格为JPG格式,不低于600万像素,以电子文件投稿。主办方原则上不提供电脑设备,参赛者请自备。请自备存储卡多张,投稿时需将作品调入自备存储卡内上交组委会。组委会将准备相机存储卡类阅读器供作品提交读取使用,但仍请参赛者自备传输线以备不时之需。
3.参赛者须按照大赛组委会投稿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交稿地点递交参赛作品,逾期无效。
4.作品提交请写明题目、作者姓名、参赛编号、可附简要说明。
六、肖像权和著作权问题
1.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概不退稿,坦洲镇政府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,仅限使用在坦洲相关宣传,并不作为商业用途,不另付作者稿酬;影友如使用参赛作品必须注明“作品拍摄于中山市坦洲镇”。
2.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。



